广东联合追债提醒您----讨债应提交的资料说明: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 2、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3、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以及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的证据。 5、提供被告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据材料。 6、债务人可以提供债权的关系发生变更或者已经消灭 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供上述证据材料的形式,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委托我公司收债流程说明: 第一步:追收建议我公司专受客户对咨询,并且向客户提供解决具体拖欠问题的可行性分析与催收债务措施建议。 第二步:协议签定客户在对催收建议认可的基础上,双方签定委托协议。 第三步:债权文件的提交和确认委托协议签定后,客户需提交以下债权文件:债务人情况 · 欠款明细 · 有关文件 第四步:双方共同制订法律追讨措施 第五步:欠款催收 第六步:欠款支付
我们在收到欠款后3日内向客户支付(客户也可选择直接由债务人向客户支付方式)